不才拟尽绵薄之力,筹措个人资金(人民币500—1,000万元)以设立社会
公益型《汉语韵诗民间奖掖基金》(暂名),专事褒奖汉语韵诗之创作及外语
诗歌之汉语韵译。时下正与有关银行磋商信托监管等事宜,争取早日(估计明
年中)在国内试行推出。
现将相关奖励标准列示如下,亟望对汉语韵诗感兴趣之各方贤达畅抒真知
灼见,多多关照!
一、奖掖范围:
凡在正式刊物(暂限国内)上公开发表之韵体汉语诗,均可有机会再获一笔
相同金额的稿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其中一半归译/作者,另一半归出版机
构及责任编辑(如涉税,由获奖者自负)。每年集中颁奖1—2次,拟在有关诗刊
或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并对其中优异者另行重奖。
二、奖掖标准:
1.韵例—
各类韵诗均以十八韵部之《中华新韵》为基准;近体诗词也可以《诗韵新编》
为基准。
2.译诗须保持原诗(暂限英文)行数,并接近原诗行之音节数;原诗之韵行须
也入韵,且与汉语诗之习惯韵式相谐。
三、评判组—
暂由本人及邵明刚先生牵头筹组,欢迎有相当资质之才俊义务担当。
以上仅系初步设想。敬希各文学机构、刊物及出版单位大力支持!真诚倾听方
方面面之合理意见!
汉语韵诗爱好者 金咸枢 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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