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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xianshu123的博客

詩才堪與名流和 譯筆敢教高手惶

 
 
 

日志

 
 

转载:简论译诗的韵律-刘聪美君《诗歌韵律学》笔记6  

2010-12-08 11:38:16|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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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诗友金咸枢《莎翁商籁体精韵全译》,我先大致浏览了一遍。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我是太熟悉不过了。它的原文我曾反复诵读,跟着诵读家或播音员反复聆听过。我也读过不少它的汉语诗歌译本。记得1995年第一次在书店购得《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译》,已忘记了是谁翻译的了,我每天都要把它读一到两篇,最后统计了一下,已过百遍以上。我读得勤奋,却亦然吃力,总觉得没读顺口。后来又见过多个版本的译诗,就在不经意中对不同的译法的优劣有了个大概的看法。最后我终于明白了,有些译诗,把读者累死也不会读得顺口,因为其原本就没译好,译得不顺口不入耳。

    究其缘故,我看主要是以下原因引起的。译诗本来就比译散文类作品难得多,因为散文只需要把原文的意义译出来就行了,想译得好也就无非是把语言弄得更优美些,更合乎中文的行文原则;诗译最容易把原文的音乐性成分丧失殆尽,因为不同的语言,其节奏特点是那样地不同,以致于你几乎与汉语诗歌的音乐性无法作比较,想转化为中国人喜闻乐见的风格那更是难上加难了。也可能真是这个原因,译家怎么译都难译得让说汉语的中国人觉得满意。所以我也曾想把伟大的莎士比亚的诗歌作品按照我们的习惯译得象优美的汉语诗歌一样声声入耳,可惜自己才华有限,译了几十首之后就有畏难情绪,没能坚持翻译下去。说到底,中国太需要一部译得朗朗上口的莎翁诗歌了。

    金先生的这个译本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走来。

    诗要译得好,一要精通原文,二要会写诗,写好诗。二者巧妙结合,方能产生好的译诗。但什么是我们好诗的榜样呢?这也是个两难问题。季羡林先生在译古代印度史诗时也遇到了这个两难选择。古典诗歌绵延几千年,倒是有好诗的样本。选古典来译吗?古典有多种诗体,选哪种?翻译家想来想去,可能觉得没有一样古典的诗体适合现代白话文时代,这一点在新文化运动一百年来其实已成共识,几乎没几个译家会用文言去译诗。不能选古典诗体来译,也就只能选择现代白话文语体了。但问题又来了:白话新诗的范本在哪里?上百年了,真正能让中国人心悦诚服的诗人似乎还没产生,所以也没有什么现成的白话诗可供借鉴。我译弥尔顿的《失乐园》时,不知当时是什么潜意识在作怪,就选择了每行16字一个韵拍的风格,现在读来总觉得有些别扭,感到韵味亦然不足。这也可见译诗的艰难了。后来我读到了傅东华先生的译本,这个译本是1947年出的,尽管译得早,却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译作,它的平均韵间距大致89个音节,这样的韵密度明显使诗歌极富韵味儿,介于宋词元曲和民间歌谣之间。它基本上保持一段一个韵,能连续10行以上用同一个韵部进行翻译,这样就避免了频繁换韵的韵律断裂造成的美感缺失。其唯一的缺憾就是白话口语的成分不够浓厚,文言句式还有一定的存在。《失乐园》原文是每行10个音节,由4个重音音组构成,无韵。傅东华的天才就表现在他不为原文无韵这个假象所动,因为他已意识到了英语属于音节重音节奏体系,无需韵的搭配也是和谐优美的诗歌,而汉语不是那样,汉语诗歌基本上属于韵律体系,它的轻重音、长短音、高低音都不明显,四声在句中也没有规律可寻,音节的多少对节奏的影响也并不大,象汉语诗歌的长短句现象就是明证。他准确的直觉告诉他,汉语诗歌的音乐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营造的韵律美。所以他就选择了以民歌体的方式进行他的翻译。

    莎翁十四行诗歌原文也是每行10音,轻重律与《失乐园》类似,但不同的是它是韵诗,大部分的押韵规则是ABAB的韵式结构,每隔20个音节押一次韵。英语属于贫韵语系,它同韵部的词汇十分有限,能如此押韵已经很可贵了,它几乎不可能像汉语那样动辄就能有十行以上的押韵大军。其实英语这个语种,它的诗几乎不依靠韵律就能形成音乐美感,它主要还是依靠每行固定的音节及轻重音的搭配,并让一行与下一行在这两方面形成明显的对比,从而形成它的诗歌节奏。而我们汉语就大致只能借助韵律,有时也借助每行固定的音节多少来形成它的旋律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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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金先生与傅东华先生的译风,竟也发现他们有相同的缺憾,那就是没有彻底去掉文言词汇及文言句式。这从侧面反倒看出了他们古典诗歌素养的高深。

    现代汉语白话诗歌或说新诗,无论翻译创作还是一般创作,其实唯一要遵循的原则就三个:一是要有显明的韵律,这是从古典诗歌和民歌中得出的经验,不可频繁换韵;二是要用现代白话文进行创作;三是诗歌的韵间距要合适。一般来说,韵密不是坏事,最容易犯错的就是韵间距无规无矩地扩大化。有的人写诗把韵间距竟放大到30个音节以上,这是诗歌散文化的一个漏洞,不可不杜。

    所以,好的诗歌都是用显明的强劲的韵律,创造精神世界的语言艺术。简单地说,新诗要写好,标准大致有三:韵律显明,不随意换韵;韵密度较高;白话文语体生动流畅。

    这三点金先生和傅东华先生基本上都做到了,所以我推崇他们的译诗,推崇他也主要推崇他们译诗的风格。

    突然有想起季羡林先生印度史诗的译本来。我一直在遗憾季老的译文中一个致命的缺点:他换韵换得太频繁了,叫人几乎还没感识体味其中的韵律美的时候,韵又换成另一个了,但他的译本的优点也是很明显的,完全是白话文来行文走笔,诗风有点象信天游,每行字数大致一样。季老先生的译作如果能达到四、五个诗行以上换一次韵,该多好啊!

    写到这儿,又不禁让我想起以前以极大的精力攻读《神曲》的情境来。十五年前,我把《神曲》一遍又一遍地朗读和背诵,读得那样用心,专注,现在还怀念那时的精力充沛,怀念那时对诗歌的执着。但同时又遗憾年青时所读其实大都是散文体的翻译,其实几乎与诗歌无关,仅仅了解到原著的内容而已,并没有尝到其诗歌中蕴藏的最优美的音乐性成分,实在是耗费、浪费了很多的青春,没有对自己的诗歌素养的培育起到什么作用。如此看来,我们国家是多么地需要大师级的优秀诗歌翻译家啊!时代呼唤象金咸枢和傅东华那样的优秀的诗歌翻译作家。

    在此我还想向我最喜爱的《古兰经韵译》的作者林松先生表示由衷的敬意。他的译风尽管还没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但他坚持不随意换韵的、韵间距尽量保持在16个音节之内的、尽量用白话口语行文的译风。我希望自己在今后的翻译中也能坚持这样的译风。这也是我对我的诗友金咸枢先生的希望。虽然我们在对待通韵与换韵的问题上还有些分歧,但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此所谓求同存异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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